在财务实操工作中,想必我们经常会遇到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样的情况。
如果本着“三流一致”的教条主义,有时就会陷入迷茫:那么这么乱的操作,发票到底应该开给谁?往下看看就知道啦~

问 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究竟该开给谁? 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
1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为自己、为他人、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自己、为他人、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金额或者数量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是却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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