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一些地方经济园区对于入驻公司税收方面的扶持就是一个比较有优势的方面了,税收是每个企业都不可避免的。所以有的企业专门寻找这种园区,以达到降低公司税负的目的。
1、增值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奖励给企业(中央财政所得50%,地方财政所得为50%); 2、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奖励给企业(中央财政所得60%,地方财政所得40%);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率5%以内。
一般企业当月纳税,申报的次月奖励到位,按照上述的奖励标准,如某入驻的企业当期增值税纳税额100万,地方园区财政所得50万,那么企业最低可获得增值税25万的奖励。企业所得税同算。 当然也要注意一些园区的“空头支票”,入驻前承诺的奖励比例非常高的,但是后期企业实际纳税了以后却兑不了现。且奖励过高的比例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企业的纳税额,地方园区财政拿到的只是一部分,基本一半都是要上交中央财政的,地方是没有权力动用中央财政部分的,给出地方园区自己的留存才是合理的,所以才会有按照比例奖励,毕竟地方园区的初衷也是为了自身当地的经济发展。
对于注册在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看其进项成本费用,直接对其收入总额的1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即可。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3%,附加税0.18%,综合税负率5%左右即可完税,然后就可以直接公转私到个人的账户了。
目前上述的几种方式,都是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园区,是不要求企业实地办公入驻的。如果您还有哪里不懂的,请联系我们,大鱼致税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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