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浏览起诉文件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被告人汪某、刘某某因涉嫌操纵人力资源公司虚开发票被抓获,其中有意思的是,刘某某多次虚开发票被抓。下面是刘某多次虚开被抓的时间线:
1、2008年1月7日判刑——2008年2月23日刑满释放(判刑八个月)。
2、2019年4月26日被天津港公安局刑事拘留;
3、2019年5月3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
以上时间线,全部是刘某因为虚开被抓!看来这是真正的死性不改!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汪某伙同被告人刘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差额扣除政策,操纵天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天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西青分公司三家公司,在未进行任何真实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与下游受票企业签订虚假的劳务派遣协议、资金空转回流等手段,共向天津市**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00余户下游受票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251份,价税合计505647784.33元。
建议对被告人汪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并处罚金;建议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希望进去的这几年,刘某某能够真正的认识到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值得大家注意的是,2021年虚开、偷税漏税还是在重点打击范围内!下面我带大家看两个有关税局动作的官方口径。
2021年1月8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2021年,各级税务机关要把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严厉打击虚开骗税等作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打击“三假”行动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部署和开展打击的专项行动,近日,税务总局部署,将此次打击活动将延长到2021年6月。
03 三假是什么? 税局怎么查? 三假分别是: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
一、假企业税务机关怎么查?
有些“空壳公司”的业务不符合“三流一致”的条件,有的虽然表面符合,但往来业务却背离基本的原理。
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有大量技术研发费,发票全部来自于税收优惠地区,这一问题被税务机关当做疑点查实后就构成了虚开发票。
例如,生产医药器械销售公司,每年发生大量咨询费的发票,且都来自国内三十多家注册的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这种情况是反常的,一定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查实后就构成了虚开发票。
企业应该怎么办?
企业注销之后,对于经营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再追究已注销公司的法律责任,但会继续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例如、老板,会计等。
企业除了自己不虚开发票外,还应该擦亮眼睛警惕接受虚开发票,因为一旦对方为“假企业”虚开发票,即使我们与对方的业务是真实的,也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二、假出口税务机关怎么查?
通常从单证备案资料切入检查,追索到业务的真实性。
例如,湖北某贸易公司办理出口退税时,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出口业务短期内飞速发展,且申请退税的出口货物、出口口岸皆为出口骗税频发的敏感货物、敏感口岸。近而检查单证得出发现,海运提单无收货人信息;货代海运提单复印件上的签章部分与该公司LOGO一样,部分签章的底纹、字体明显不符,有明显的PS痕迹等问题,伪造嫌疑很大。最终深入调查核实了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事实。
企业应该怎么做?
骗取出口退税风险巨大,刑期也不低于奉劝企业不要铤而走险。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假申报税务怎么查?
假申报当然是依据大数据来查!现在税局已经实施了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金三+大数据+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所以不少网友调侃说到:以后最了解你的人,可能只有税务局了
去年税务机关也没闲着,2020年,税务与公安机关查获一起利用疫情税收优惠进行违法活动的团伙。该家企业以9家公司为平台,利用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便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671份,涉案金额达78亿元。
今年提上日程后,只会出击更迅速,打击范围更广。
打击“三假”专项行动在今年6月之后将成为一种常规性的活动,因此,涉及到以上行为的企业,在大数据严监管的体系下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奉劝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2021年在打击“三假”企业的基础上,税务机关依旧会实施有计划有安排的税务稽查。从各个迹象分析,2021年税务稽查聚集在以下行业:
一查、建筑企业
二查、医药行业
三缓、电商行业(暂缓)
四备、金融和房地产(备查)建筑企业主要查延缓确认收入、延缓申报的问题。
医药行业“空壳公司”和虚开发票行为猖獗,将从整个链条上下游实施核查,主要核查会集中在六个方面:
1、费用的真实性;
2、成本的真实性;
3、收入的真实性;
4、票据使用真实性;
5、企业业务真实性;
6、库存商品真实性等。
电商行业发展快,监管环境宽松,乱象行为屡见不鲜,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12月10日,公布了《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中标公告》,预示着电商行业未来必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目标。
而针对电商行业,主要稽查目标会在以下8个方面:
1、虚假库存
2、虚假票据
3、虚假账务
4、虚假收入
5、虚假成本
6、虚假费用
7、虚假利润
8、虚假申报
注意的是:一般在税务稽查前,税务机关会下发自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目前存在的纳税风险要求企业限期内认真积极自查,补缴税款等。如果企业查不清楚,税务机关帮你查(稽查),处理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说自查相当于是企业的一次自我救赎,有问题的“坦白从宽”,自我纠正。收到通知书的各位老板,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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