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朋友留言:给某客户开了12张发票,全部被退回,理由竟是开票人是管理员。
那问题来了,开票人能不能是“管理员”?要不要退回重开?
开票人不能是“管理员”?
我们先来看看税法上的规定: 文件中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开票人。 同时,该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票填写内容要齐全、真实。 何为内容真实?简单说:谁开票,写谁名。 那收到开票人为管理员的发票,能报销吗?要不要退回? 《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的第十二条规定: 购买方拒收发票的情形中不包括:开票人是管理员。 有些人看到这,开始晕了,说了半天了,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管理员? 在这我只能说: 销货方:“开票人可不可以填管理员?” 答:“不可以!”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开票内容必须齐全、真实。 购货方:“收到开票人是管理员的发票,可以报销入账吗?” 答:“可以!”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购买方拒收发票的情形中没有规定开票人不能是管理员。 这个其实也好理解,购买方无法判断开票人的真实性,总不能每收到一张发票就要看眼身份证吧,退一万步讲,说不定还真有一个叫管理员的人在当财务开票呢。 其实,也不用为了这个问题庸人自扰,销售方谁开票就填谁的名就行,正当业务怕什么?对于不正规的违法的业务,即使你填了管理员,税务局也有的是法子找到你。 对于购买方更不用担心了,只要发票内容真实,该入账的入账,该抵扣的抵扣。 建议销售方,为了避免被退票的风险,还是规规矩矩填写开票人。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财务经理人,财税实务课堂整理。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Copyright C 2015-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建好才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闽ICP备08107497号
人才服务许可证:350800RL0030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64000FJ20201030号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商务中心E幢8~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