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为什么怕劳动仲裁 二、劳动仲裁的申请 三、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营业地、联系方式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申请仲裁的事项:(符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仲裁事项) 事实与理由:(事实陈述,证据以及法律依据等) 此致, 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本身就处于弱势一方,所以应利用这一有效的法律武器--劳动仲裁对单位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进行控诉,使之合理化合法化。单位为什么怕劳动仲裁,是因为他们心虚,并不能通过法律证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劳动者更应坚持劳动仲裁,既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赔偿和补偿部分,也能使单位受到相应的处罚。
因为他们很多都不规范。例如该买社保的不买;该补偿的不补偿。他们大多都想着怎么避免法律责任。首先,实体法律对公司的规制更为严格,大多权利都赋予给劳动者,而单位是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所以在法律上就对他们非常不利。其次,在诉讼程序上而言,特别是关于证据证明责任那一方面,单位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果不能列举出来,那就是等于他们承认并且愿意承担这一不利的后果。最后,但凡发生诉讼案件,单位都需要将此进行公示。这就或多或少会影响公司的发展
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悉,在全年受理的所有劳动仲裁案件中,企业败诉率已较往年有所下降,但大部分仍是劳动者胜诉或者部分胜诉。虽然企业用工越来越规范,但部分企业依然存在一些疏忽之处,一些企业看似可行的做法,其实并不管用。下面由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说明为什么单位怕员工申请劳动仲裁。
一、单位怕劳动仲裁的原因
比如一些企业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已经违法,企业以为让员工签字声明放弃就可以规避风险,实际上,缴纳社保是企业法定义务,即便员工签字放弃也不行。他们接触到一些员工,虽然签字放弃社保,但到头来又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明文规定企业要缴纳社保,仲裁结果就显而易见了。
此外,企业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现在,企业规章制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现象少了,但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合法,即必须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确定后的规章制度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很多企业因为疏忽了这点,导致仲裁结果不利。
二、企业败诉的常见原因
1. 不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
3. 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
4. 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
5. 规章制度未公示
6. 规章制度虽经公示但未保留证据
7. 考勤记录未经员工签字确认
8. 以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
9.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其他文书未送达员工
10. 滥用解除权
企业因为劳动纠纷败诉,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赔偿以及承担仲裁行为的相关费用,还有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时间成本等费用,而且还有一项更重要的损失,即:企业因为败诉必然会在社会、客户、企业内部等范围内形成一定程度的反响,企业形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免责声明:本作品中的内容、图片、视频或音频等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使用。本作品是版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做以处理。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请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Copyright C 2015-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建好才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闽ICP备08107497号
人才服务许可证:350800RL0030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64000FJ20201030号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商务中心E幢8~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