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主要从事看守所巡控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招聘公告将在连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连城”发布。
2.报名地点:连城县看守所(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南畔坑沈屋路6号)。联系电话:0597-8915521、19305976356(小王)。
3.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先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连城县看守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政审表》(详见公告附表),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役)军人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征信报告(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ATM机打印);
(3)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照1张(贴于报名表上);
(4)填写完整的《连城县看守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政审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连城县看守所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条件的初步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连城县看守所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力,招聘信息解释权归连城县看守所所有。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占50%,同时体能测试须合格。
1.笔试(满分100分,占50%)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全部为客观性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郑重提醒广大报名者切勿轻信他人提供教材或培训等,谨防上当受骗)。
2.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体能测试须合格。(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5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连城县看守所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不予聘用;
3.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县看守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连城县公安局现有相应岗位辅警工资待遇标准;
(二)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中按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来源/平安连城连城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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