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销售方自行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判断取得的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方法一:若票面显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则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若票面显示“项目名称”栏次则是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即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方法二:若票面显示“销售方(章)”栏次则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若票面无显示“销售方(章)”栏次则是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即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来源: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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