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宣传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宣传岗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有在政府部门从事文字材料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年龄30周岁(含)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文学、法学类专业优先考虑),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
5.户籍不限。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纪检、综治等相关政策的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4.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或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相关知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时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现场答辩,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问题等能力,并现场考察信息采写、编辑等能力。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合格者,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大同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和大同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后。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出现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和各单位用人需求,由镇政府统一分配工作。
被聘用人员与大同镇政府签劳动合同,采取劳务委派方式。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参照镇政府现有镇聘干部待遇(大同镇人民政府统一缴交相应险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六、本公告由大同镇党委组织岗负责解释。
Copyright C 2015-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建好才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闽ICP备08107497号
人才服务许可证:350800RL0030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64000FJ20201030号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商务中心E幢8~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