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税务总局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八个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02
问: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怎么认证?
答:自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03
问:其他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不超过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限额部分,不得扣除。
04
问: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能否按照独生子女扣除,如何判断?
答:新个税法规定:只要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扣除。如果还有其他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纳税人共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则纳税人不能按照独生子女扣除。
05
问:员工出差取得航空公司客运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吗?
答:员工出差取得客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按票面上的税额抵扣进项税。
06
问:留抵税额退税区分行业吗?是否所有行业都可以申请留抵税额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规定,留抵退税,是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企业所得税
07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不红冲的,不可以享受未达到起征点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08
问:分公司为独立核算,可否单独适用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
答:分公司虽为独立核算,但不可单独适用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应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09
问: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限额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0
问:取得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转出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答:企业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企业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属于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转出须补缴增值税但是不需缴纳滞纳金,否则需要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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